醫療相關-Q:我想去○○醫院支援,要如何提出申請?
建檔日期:104-07-22
更新時間:1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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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網址:https://topics.mohw.gov.tw/0627ACCIDENT/fp-2755-36512-202.html

Q:我想去○○醫院支援,要如何提出申請?

 

A: 
一、可至醫師公會全聯會已設置支援人力調查平台登錄,本部將由緊急醫療應變中心(EOC,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與照護司每日協助媒合。相關人力資料會提供各衛生局及醫院參考運用。 

二、如醫院如有人力需求,會向衛生福利部健保署提出需求,衛生福利部會以緊急醫療應變中心 (EOC)為平台進行媒合,各區EOC會將媒合名單交給有需求之醫院,醫院依據名單與被媒合的志願支援醫事人力聯絡,造冊送EOC、照護司、衛生局的簡便報備程序,即可完成報備支援或執業登記作業。 

三、本部亦於7月3日函知各醫療院所,可號召退休醫師及護理師人員回任支援,期能有效舒緩醫事相關人員工作量,提升醫療品質。並已採專案方式簡化支援人力之執業登記,對於有意願至醫院支援照護病患之有證照未執業醫事人員或退休醫事人員,由醫療機構造冊直接送交衛生局備查,免受醫事人員法規定需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之限制,沒有跨縣市的問題,但執業期間以兩個月為限。目前亦有醫療替代役自願支援,將由本部醫事司統計後,一併納入EOC支援人力平台,並將協助具醫師與護理師身分之役男以「公假」辦理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