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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精神疾病的定義、範圍及常見的精神疾病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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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精神疾病」一詞已經廣泛地被使用,但是一般大眾對於精神疾病的認識可能僅限於知道某些疾病的名字,例如憂鬱症與躁鬱症。當一個人開始流鼻水、喉嚨痛並且輕微發燒,他會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生病了,而且可能是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可是當心情低落而且睡不好的時候,他會先感覺到有情緒上的困擾,但通常不會認為自己可能生病了(患著某種精神疾病)。畢竟沮喪是一種情緒、是正常生活經驗的一部分;可是要到什麼程度才會被稱之為不正常或是生病了呢?再來,精神怎麼會生病呢?即使是醫療人員,若非從事精神醫療的工作,可能也沒有辦法說得清楚「精神疾病」是什麼。簡單來說,精神是大腦功能的展現、大腦是精神的器官。精神疾病也就是大腦的疾病。

      當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是屬於精神疾病中比較嚴重的一種狀況,也就是「精神病」(psychosis)或精神病性狀態(psychotic state)。這裡所說「比較嚴重」是就症狀的類型而言,也就是這些症狀的腦功能障礙會影響到病人的現實感;但並不意味狀況比較差或病情很嚴重。一般人會覺得無法理解那些現實脫節的言行舉止,但是可以或多或少理解憂鬱症的憂鬱、焦慮症的焦慮、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病人為什麼一直反覆做同樣的惡夢。

      請注意「精神疾病」與「精神病」雖只一字之差,但意義很不同。精神疾病包含各式各樣的腦功能障礙導致的精神病理現象,精神病只是其中的一種類別。「精神病」的病人經過治療,其症狀與功能可以獲得改善很多,外在表現上也不讓人覺得他們有什麼不同。

精神症狀有各式各樣的表現,一般而言,可以考慮下列五個層面(ABCDS)的表現:

(1)情緒情感(Affect):持續憂鬱,焦慮,易怒,暴躁,過度欣快等。
(2)行為(Behavior):行動遲緩,坐立不安,怪異行為,自傷暴力行為,酒精藥物濫用等。
(3)認知思考(Cognition):妄想,幻覺,悲觀意念,自殺想法,記憶注意力減退等。
(4)生理驅力(Drive):失眠,食慾增加或減退,性慾增加或減退。
(5)身體症狀(Somaticsymptoms):與情緒有關的身體不舒服,如心悸,胸悶等。或是身體虛弱不舒服,但是到處做檢查也查不出原因。

      如果以上的精神症狀,造成工作、人際、家庭、個人衛生無法正常運作,無法好好吃飯、睡覺、無法生活自理,或者無法與人溝通互動,造成社交障礙,無法清晰思考和表達,就可能需要就醫。

資料出處:衛生福利部(2015)。心理衛生專輯01認識精神疾病。

  • 發布日期:108-11-04
  • 更新日期:111-05-18
  • 發布單位:心理健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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