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有急迫危險、重傷、死亡等情事,應立即完成派案評估。
二、被害人/主要服務對象為兒少、被害人為身心障礙者之保護性案件、經評估為高度風險之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含TIPVDA≧8分,或經專業評估為高度風險)及性侵害事件,應於24小時內完成派案評估。
三、非屬上開情事之成人保護及脆弱家庭服務事件,應於3日內完成派案評估及第一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