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
回應說明 |
進用對象資格條件為何?
|
- 為提升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人員進用與專業傳承,強化社會工作系所學生對本計畫之認識,各直轄市、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得聘用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計30所學校)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兼職工讀機會,最長1年半,增進其職場見習與實務體驗,以提升本計畫人力進用。
- 經本部核定之偏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心理衛生中心及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經2次招聘仍無法進用者,得聘用社會福利、心理、諮商與輔導、老人照顧、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公共衛生、犯罪防治、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 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範疇:請參考本部110年11月5日衛部救字第1101363819號函本計畫「助理」進用資格所指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一覽表(計30所學校)。亦可參考考選部公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附件「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及教育部統計處大專院校學科標準分類查詢系統/學年度/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社會福利學門/社會工作學類/社會工作細學類(主要細學類)項下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名單。
- 偏鄉定義:參照本部112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附件一「山地、平地原住民及離島等偏遠地區一覽表」。
|
助理招聘方式為何?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開招聘,並得依其區域或業務需求,另行增訂聘用條件(如具備汽機車駕照等)。 |
助理規劃進用多少人? |
自111年起,規劃至114年總計進用279名(社會福利服務中心156名、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52名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71名)。 |
助理工作內容? |
- 於社工、社工督導、關懷訪視員、關懷訪視員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 協助個案接送。
- 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
- 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 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助理薪資待遇及勞動條件? |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其需求進用兼職助理,為利人力進用及穩定性,本部業於112年10月26日函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助理時薪調升為新臺幣(以下同)220元以上;於偏鄉社福中心、家防中心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任職者,補助交通費每日100元。
- 助理工時安排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至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等勞動相關法規,或勞動部 109 年 10 月 26 日勞動條 1 字第 1090130917 號函修正之「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
本計畫助理得否不限資格或免甄試,逕予進用為本計畫社工人員? |
- 不可以,本計畫社工人員(師)仍須符合聘用資格始得進用。
- 各地方政府進用社工人員(師)應公開招募,符合資格具助理經驗且表現優異者者,得列為優先進用,由各地方政府於招聘時自行採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