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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社會安全網:背景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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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2016 年3 月28 日上午11 時許, 陪媽媽到臺北市內湖捷運站接外公,小名「小燈泡」的4 歲劉姓女童被王姓失業男子持菜刀隨機猛砍頸部致死。這起殺人事件引起臺灣社會極大的震撼。連同先前幾次隨機殺人事件,除臺北捷運鄭捷隨機殺人事件外,加害者皆屬社會挫敗型的隨機殺人犯罪(林萬億,2014)。臺灣過去幾件社會挫敗型隨機殺人犯大多具有以下特質:男性、無婚姻、獨居、缺乏親密朋友、人際關係不佳、失業、收入少。其殺人動機大多是不滿自己的挫敗遭遇、想坐牢逃避現實,或是借殺人被判死刑等。除了隨機殺人事件之外,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十餘年來家庭暴力(含兒少保護)通報案件皆有增加趨勢,由2005 年的66,080件(含兒少保護8,865 件),到2010 年已增加到112,798 件(含兒少保護22,089 件),2017年再上升至137,148 件( 含兒少保護15,779件),增幅超過2 倍。如果包括發生在家外與其他情境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增加幅度更大,從2005 年的10,722 件,上升到2010 年的30,791 件,再增加到2017 年的59,912 件,增幅達5 倍多。

並非所有通報案件都必須開案介入,以2017 年為例,59,912 件中來自責任通報的有51,092 件,占85.3%,其中教育人員通報量最多達18,262 件(36%),其次是警察14,005 件(27%),第三是社會工作人員13,789 件(27%),醫事人員排第四,通報3,626 件。通報案件中被歸類為緊急事件的只有3,748 件,占6.2%,餘56,164 件為非緊急事件。而屬家內兒少保護事件為21,141 件,開案人數為4,135 人,開案率19.6%。家暴和兒少保護通報量上升的原因,責任通報制度是主因,此外民眾通報觀念及社區防暴意識也提高,然而,不可諱言的是家暴與兒虐事件增多,反映出家庭關係的疏離與家庭支持系統的弱化。

為了因應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頻傳,內政部從2004 年底開始實施「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然而,仍有未知的通報黑數存在或通報之後並無有效的處置。例如,2016 年2 月15 日,臺北市發生4 歲劉姓男童受虐致死案,該案發生前並未通報兒童保護,僅是由社會局協助申請低收入戶。2017 年11 月22 日,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通報莊姓男子長期虐待同居女友與他人所生邱小妹,以80 公分長的鐵棍痛毆,早已營養不良,渾身是傷與疤痕的邱小妹,除了牙齒蛀光之外,大腿甚至折斷、刺穿皮膚,最後致死。新北市家防中心指出,受虐女童因母親入獄,上月25 日曾被通報高風險家庭,但邱母留的電話、地址都是假資料,社工多次尋找莊家人均失敗。2018 年12 月8 日彰化縣埔心鄉來自印尼的外籍配偶王姓女子與吳姓前夫三度結婚、離婚後仍同住,王女因不滿吳男常與她吵架,動不動揚言「把妳趕回印尼」,持刀朝熟睡的吳男及15 歲女兒猛刺,父女身中十餘刀,送醫不治。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該家庭非列管高風險家庭,沒家暴通報,王女沒精神疾病就醫紀錄,將協助家人處理後續。」

所謂的高風險家庭及兒童少年是指經教育、衛生、民政、勞政、警政、社政等相關單位依兒童及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評估篩選表篩檢轉介,或經相關團體或民眾通報轉介之疑似高風險家庭及兒童少年。再由縣市政府社會局社工進行家庭訪視評估,發現有以下情事:家庭關係紊亂與衝突、特種行業或精神疾病與藥酒毒癮、自殺、貧窮、失業、負擔家計者死亡、失蹤或入獄等,即列管為高風險家庭。一旦高風險家庭成案,就由縣市政府社會局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提供關懷訪視、托育、課後照顧、親職教育、煙毒酒癮戒治、就業、福利資源、救助等服務。雖然,高風險家庭服務的目的本是主動提供預防性服務方案,以達到預防兒童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發生。但是,從越來越多的兒童虐待事件通報卻未曾被通報高風險家庭,或通報高風險但未有效預防兒虐事件,即知高風險家庭服務與兒少保護的關係實有檢討之必要。

目前的家庭暴力及兒少保護防治模式,主要是在虐待(abuse)、暴力(violence)或不當對待(maltreatment)事件發生後的通報及救援措施,由地方政府結合民間社會福利團體,提供庇護安置、安全計畫、聲請保護令、社工服務計畫等服務,以避免再次發生家暴或兒虐事件。然而進一步分析保護性個案家庭的成因,多存在有貧窮、負債、失業、酗酒、吸毒、精神疾病、婚姻衝突、未成年懷孕、家庭關係混亂、疏離,或年輕父母等多重風險因子(multiple risk factors)。以「小燈泡」事件為例,加害者複合著長期失業、毒品、疑似精神疾病、家庭關係疏離、人際關係不佳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其實都有相對應的單位(就業服務、醫療、警政、司法、社會福利、教育等)負責提供服務,如果服務到位了,理應就不會發生「小燈泡」事件,或前述家庭暴力、兒少保護事件。這也是為何社會各界質疑社會安全網(social safety net) 出現嚴重的破洞。

人民關心的社會安全網並非狹義的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y)所指涉的個人的所得維持(income maintenance)政策(McKay, 2005)。維持個人與家戶所得的機制通常以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兩項為主(Pierters, 2006),社會津貼(social allowance)為輔。在國際上比較,社會安全常與社會保障(social protection) 交互使用(Hill, 2006)。而人民因犯罪、虐童、家暴等要求政府強化社會安全網,指的是較寬廣的免於貧窮、犯罪、暴力、不公平對待、福利、失業給付、普及的健康照顧、免費教育、住宅、社會信用卡、法律援助、犯罪被害人保護、消費者保護、退休年金、公共交通補助、社會救助等措施,以營造友善的社會,進而減少兒虐、暴力、殺人等不安全。

蔡總統面對人民對上述社會安全網的破洞感到不安的氛圍,在其競選政見五大社會安定計畫之「治安維護計畫」及就職演說,宣示將從治安、教育、心理健康、社會工作等各個面向強化社會安全網,讓臺灣未來的世代,生活在一個安全、沒有暴力威脅的環境中。總統希望維護國人在家庭與社區生活的生命安全(safety)與生活保障(protection),不僅是要從民眾的日常生活場域著手,確保個人、家庭及社區生活無虞,且不受暴力威脅;更要重新構築社區鄰里間的互助與信任,強化社會網絡連結成跨體系合作機制,打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從歷史來看,兒童保護或家庭暴力防治最先進的國家也都經歷過漫長的體系建構過程,從倡議到立法,才有服務機關(構)的創設,再到跨機構協力,進而改善缺漏,才讓兒童保護體系完善。其中也經歷許多血淋淋的案例教訓,警醒社會各界。本文就以英國為借鏡,作為臺灣強化社會安全網的參考。

作者:林萬億
關鍵詞:社會安全網、脆弱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發布日期:108-06-24
  • 更新日期:110-12-14
  • 發布單位: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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