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會安全網如何發掘與服務社區中的脆弱家庭
壹、前言
民國93 年11 月29 日函頒實施「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104 年1 月1 日起修正為「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透過「及時發掘家庭風險」並「主動提供家庭服務」,作為因應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頻傳的預防措施。其主要宗旨乃希望及早發現高風險家庭的存在,主動和提前介入此等家庭及個案,有效評量其潛在問題與需求,並針對其所可能遭遇的各種家庭及成員個人的身心社會問題,提供輔導與協助,藉以有效防範兒童疏忽或虐待的情事發生(宋麗玉、施教裕,2006)。
雖然高風險家庭服務方案的目的原是主動提供預防性服務方案,以達到預防兒童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發生。但是,從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兒童虐待事件通報可知,無法單靠現行的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服務計畫,來落實對兒童安全的保護。此外,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與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易因個案處遇的模糊灰色地帶存有爭議。近年所發生之重大兒虐致死案件約有2 成曾經有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通報及服務之紀錄,亦引發各界對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服務責信及與兒童及少年保護分工合作之討論。
因政府公部門社工人力嚴重不足且增聘不易,爰當時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服務採行補助民間團體社會工作人員的方式,提供以兒童及少年為中心的家庭支持性服務,但實務執行上因民間社會福利團體聘用之社會工作人員缺乏公權力,常無法順利協調就業、教育、衛政、警政、戶政、司法等機關共同協力解決家庭難題,導致執行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服務預防與介入效果受限。
過往兒少保護資源偏重在三級服務,導致前端預防門戶洞開,爰配合行政院於107 年2 月26 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規劃,將服務向前延伸到即早介入脆弱家庭,並補充相關的資源與人力,將脆弱家庭服務回歸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責辦理,以更有效協力其他公部門單位,依個案需求,串連其他相關機關與民間團體,提供整合性服務,提升整體服務流程效率。為建立社區為基礎的防護體系,提供以家庭為中心的整合服務,「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把原有兒少高風險家庭中具保護性議題案件納入「危機家庭」由兒少保護系統介入服務,其餘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之「脆弱家庭」,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供服務。將服務介入的焦點從「個人」轉變成以「家庭」為中心,採取「風險預防」、「單一窗口」及「整合服務」之原則,整合銜接各系統的服務。改變過去聚焦於個人的危機介入,轉變為即時介入處在危機中的家庭(families in crisis); 並及早介入因生活轉銜(life transition) 或生活事件(life events) 導致個人或家庭風險升高的脆弱家庭,以及協助支持與照顧功能成員功能健全的一般家庭,建構以社區為基礎的支持體系與提供預防性服務。期透過整合策略的執行,考量不同家庭風險的程度,妥適決定家庭服務的分工與介入優先順序,確實提升服務資源的配置與效率(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18)。
作者:簡慧娟、吳建昇、蔡惠怡
關鍵詞:強化社會安全網、脆弱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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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08-06-24
- 更新日期:110-12-14
- 發布單位: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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