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脆弱家庭服務與身心障礙個管跨網絡合作共識營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稱社福中心)服務一般福利需求家庭及脆弱家庭,民眾可自行向社福中心尋求協助,或利用線上通報由集中篩派案中心判斷疑似脆弱家庭派給社福中心。社福中心接獲求助或派案之後,進行家庭功能與需求評估,提供現金(實物)給付與福利服務,並依需要結合衛政、教育、勞政、民政與社政等網絡資源提供整合性服務。
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協助多重需求身心障礙者獲得適切協助,現依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結果訂定個別化服務計畫,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個別化專業服務,協助連結與轉介相關資源,強化家庭資源及支持網絡,以維護或改善家庭功能。另本部為協助各網絡單位執行業務時辨識脆弱家庭,107年訂定、109年及110年因應實務執行進行修正「社福中心辦理脆弱家庭服務指標、工作流程及表單」,倘社福中心服務之脆弱家庭倘經評估有生活自理能力薄弱或其他不利因素致有特殊照顧或服務需求,可連結身心障礙體系或提供其他福利服務。
惟實務現場迭有反映個案轉銜爭議,為讓有需求家庭均能獲得適當服務,並考量個案家庭狀態出現變化,有必要促進脆弱家庭社工與身心障礙個管之協力合作服務機制,提高雙方服務系統之彈性,俾利有多重需求之家庭獲得適切服務,爰秉持強化社會安全網「一主責多協力」之工作模式,於112年7月19日辦理本次共識營,深入對話以建構脆弱家庭與身心障礙體系之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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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7-24
- 更新日期:112-07-24
- 發布單位: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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